嘉興某老舊醫院升級消防改造案例
作者: 發布時間:2024-12-02 17:40:34點擊:2386
某老舊醫院建于十九世紀90年代末,主樓地上8層,使用性質為病房、手術室、辦公等功能用房,地下1層為放療中心控制室,屬于一類高層公共建筑。附樓地上3層,磚混結構。該醫院位于城市中心的老舊街區,緊鄰多層住宅小區,主樓與周圍最近一處樓間距不足4米,附樓僅一部樓梯通行不滿足消防規范的疏散要求。由于主樓內部功能布局已不能滿足現有醫療需求并且設備老化問題突出。
為提高醫療品質提升就醫體驗感,本次在不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條件下對主樓進行內部裝修提升改造,該項目屬于未改變原有使用功能的平面布置局部調整的改造類項目,有效執行
及地方標準,做到合理升級。根據當地出臺的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術導則有關“建筑構造”規定,改造區域內新增的墻體材料、裝修材料的選用,執行現行標準。項目內的手術室、ICU重癥監護室、資料室、庫房的墻體按現行標準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6.2.2的構造要求,均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的防火隔斷和1小時的樓板與其他場所或部位分隔,設乙級防火門窗;病房、手術室、ICU等裝修材料均執行現行標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2017,頂棚、墻面均采用A級材料,地面采用B1級PVC塑膠地面;同時根據《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2017 4.0.8無窗房間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除A級外,應在表5.1.1,表5.2.1,表5.3.1,表6.0.1,表6.0.5規定的基礎上提高一級,因此項目內的內部無窗房間的地面材質的燃燒性能等級B1調整為A級材料,或者房間門設置窗戶。一層中庭入口大廳上空采用的防火隔斷,項目原計劃采用不規則型防火卷簾已不符合現行規范,現取消更改防火卷簾為甲級防火窗。該項目屬于未改變原有功能,根據導則當疏散距離要求發生變化時,宜執行現行標準,確有困難時,可適用原標準,項目各層平面的疏散距離基本按照現行標準進行核算,但二層清潔走道疏散距離因實際情況無法滿足現行標準,考慮使用人數較少,仍按原有標準實施。對于主樓與相鄰建筑的防火間距不足,根據導則不滿足現行標準也不滿足原標準時,對不滿足防火間距的建筑相鄰墻面進行加強措施,故項目建筑相應界面外墻設置為防火墻,外墻上的窗戶設置為火災能自動關閉的甲級防火窗;關于附樓安全疏散,因主樓具有2個安全出口,同時疏散寬度有富余,考慮主樓與附樓層高不同,改造時設置連廊解決高差問題,附樓利用連廊通向主樓作為第二安全出口,滿足了疏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