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領域,確保工程質量是項目成功的關鍵之一,而質量檢測與檢驗試驗作為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其費用承擔問題直接關系到工程各參與方的經濟利益與責任劃分。
兩者實施的主體不一樣 質量檢測費主要由建設單位承擔,并委托給具有專業資質和獨立性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來實施。這些檢測機構通過科學的檢測方法和嚴謹的流程,對建設工程的材料、構配件、設備以及工程實體質量進行全面、客觀的檢測,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 相比之下,檢驗試驗費的實施主體則更加靈活多樣。一般情況下,檢驗試驗費由施工單位承擔,并由施工單位內部實驗室或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會根據需要對材料、半成品、成品等進行常規的檢驗試驗,以確保其質量滿足施工要求。同時,對于某些特殊項目或新材料、新技術的試驗,也可能會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協商確定實施主體和費用分擔方式。 檢驗試驗費定義: 根據《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13]44號,檢驗試驗費是指企業按照有關標準規定,對建筑以及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等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和建設單位委托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費用,對此類檢測發生的費用,由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列支。但對施工企業提供的具有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測不合格的,該檢測費用由施工企業支付。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 由建標[2013]44號可知,檢驗試驗費屬于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的組成部分,包含在企業管理費當中。理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檢驗試驗費不包括的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和建設單位委托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費用,由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列支。 從某種程度來說,計價定額中的檢驗試驗費只作為施工企業內部質量保證措施的費用。而建設單位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結果才是工程質量驗收的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費定義: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明確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是指在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活動中,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接受委托,依據
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對建設工程涉及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檢測項目,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以及工程實體質量等進行的檢測。 第十六條:委托方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業務。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合理核算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費用,單獨列支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委托檢測機構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的,建設單位或者監理單位應當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實施見證。 第二十一條: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資料。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費是由建設單位單獨列支的,不包含在建筑安裝工程費里,理應由建設單位承擔。而且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資料。根據建標[2013]44號,只有當施工企業提供的具有合格證明的材料檢測不合格的,該檢測費用由施工企業支付。 建設單位委托檢測機構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的,建設單位或者監理單位應當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實施見證。施工人員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監理單位的見證人員監督下現場取樣。這應該就是“只有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才能作為工程質量驗收資料”的主要原因。 在工程建設中,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都對工程質量負有管理責任,都要對材料、設備、構件等進行檢驗檢測,但兩者的作用不同。 施工單位作為工程的施工和交付主體,必須按合同提供合格的工程,因此在施工過程中要進行自檢自控,對所使用的材料、設備和所施工的工程進行檢驗試驗。檢驗試驗費是施工單位組織施工生產所需費用,包含在企業管理費中,屬于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的組成部分,由施工單位承擔。 建設單位作為工程的接收主體,要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進行監督和管理,委托檢測機構進行工程質量檢測就是其中重要一環。建設單位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費,由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列支,不包含在建筑安裝工程費內。 “當施工單位提供的具有合格證明的材料經建設單位檢測不合格的,其檢測費用由施工單位支付,檢測合格的由建設單位支付。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此規定進一步體現了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