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消防系統包含11項子分部工程總結
作者: 發布時間:2024-12-24 11:29:10點擊:566
由消防水源、消防給水管網、消防水泵、消防水箱、穩壓設施及消防水泵連接器等設施組成,是為各類水滅火系統供水的基礎設施。① 消防水源。向水滅火設施、車載或手抬等移動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給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② 消防水箱。經常保持消防水量和水壓要求,滿足撲救初期火災用水量和水壓。③ 消防水泵接合器。利用消防車通過其接口,向建筑物內消防給水管道送水加壓撲救火災。例如:高層建筑都要設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火栓滅火系統由供水設施、消防栓、配水管網和閥門等設施組成,是一種被廣泛應用的固定式消防設施。① 室外消火栓滅火系統。由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管網和消防水池組成,用作消防車供水或直接接出消防水帶及水槍進行滅火。② 室內消火栓滅火系統。由消火栓、水帶、水槍三個主要部件組成,用以接出消防水帶及水槍進行滅火,為了在發生火災時能迅速啟動消防泵進行滅火,設有直接啟動按鈕。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由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等組件,以及管道、供水設施等組成。根據灑水噴頭的類型可分為閉式系統和開式系統,其中閉式系統可分為濕式系統、干式系統、預作用系統、重復啟閉預作用系統和防護冷卻系統,開式系統可分為雨淋系統和水幕系統。(1)濕式系統。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充滿用于啟動系統的有壓水的閉式系統。(2)干式系統。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充滿用于啟動系統的有壓氣體的閉式系統。(3)預作用系統。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不充水,發生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充氣管道上的壓力開關聯鎖控制預作用裝置和啟動消防水泵,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閉式系統。(4)重復啟閉預作用系統。能在撲滅火災后自動關閥、復燃時再次開閥噴水的預作用系統。(5)防護冷卻系統。由閉式灑水噴頭、濕式報警閥組等組成,發生火災時用于冷卻防火卷簾、防火玻璃墻等防火分隔設施的閉式系統。(6)雨淋系統。由開式灑水噴頭、雨淋報警閥組等組成,發生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傳動管控制,自動開啟雨淋報警閥組和啟動消防水泵,用于滅火的開式系統。(7)水幕系統。由開式灑水噴頭或水幕噴頭、雨淋報警閥組或感溫雨淋報警閥等組成,用于防火分隔或防護冷卻的開式系統。
由水源、供水設備、管道、雨淋報警閥(或電動控制閥、氣動控制閥)、過濾器和水霧噴頭等組成,向保護對象噴射水霧進行滅火或防護冷卻的系統。(1)電動啟動水噴霧滅火系統。采用傳統火災探測器作為探測系統的水噴霧滅火系統。(2)傳動管啟動水噴霧滅火系統。采用閉式噴頭及傳動管作為探測系統的水噴霧滅火系統。
由供水裝置、過濾裝置、控制閥、細水霧噴頭等組件和供水管道組成,能自動和人工啟動并噴放細水霧進行滅火或控火的固定滅火系統。按供水方式(主要是按照驅動源類型)可以劃分為泵組、瓶組式及其他形式。(1)泵組系統。采用泵組對系統進行加壓供水的系統。(2)瓶組系統。采用儲水容器儲水、儲氣容器進行加壓供水的系統。
由固定消防炮和相應配置的系統組件組成的固定滅火系統。按噴射介質可分為水炮系統、泡沫炮系統和干粉炮系統。(1)水炮系統。噴射水滅火劑的固定消防炮系統,主要由水源、消防泵組、管道、閥門、水炮、動力源和控制裝置等組成。(2)泡沫炮系統。噴射泡沫滅火劑的固定消防炮系統,主要由水源、泡沫液罐、消防泵組、泡沫比例混合裝置、管道、閥門、泡沫炮、動力源和控制裝置等組成。(3)干粉炮系統。噴射干粉滅火劑的固定消防炮系統,主要由于粉罐、氮氣瓶組管道、閥門、干粉炮、動力源和控制裝置等組成。
以水為射流介質,利用探測裝置對初期火災進行自動探測、跟蹤、定位,并運用自動控制方式來實現射流滅火的固定滅火系統,包括滅火裝置、探測裝置、控制裝置水流指示器、模擬末端試水裝置以及管網、供水設施等主要組件。滅火裝置的流量大于16L/s的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滅火裝置的流量不大于16L/s且不小于5L/s、射流方式為噴射型的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滅火裝置的流量不大于16L/s日不小于5L/s、射流方式為噴酒型的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
(1)按滅火介質的不同分為二氧化碳滅火系統、鹵代烷滅火系統、惰性氣體滅火系統等。①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按儲存壓力可分為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滅火劑在常溫下儲存的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和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滅火劑在-18~-20℃低溫下儲存的二氧化碳滅火系統)。② 鹵代烷滅火系統。一般采用七氟丙烷作為滅火介質,具有滅火能力、滅火劑性能穩定、不破壞臭氧層、低毒性等特點。(2)按應用方式的不同分為全淹沒滅火系統和局部應用滅火系統。① 全淹沒滅火系統。在規定時間內,向防護區噴放設計規定用量的滅火劑,并使其均勻地充滿整個防護區的滅火系統。②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向保護對象以設計噴射率直接射滅火劑,并持續一定時間的滅火系統。
泡沫滅火系統主要由泡沫消防輸泵、泡沫液儲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產生裝置、控制閥門及管道等組成。(1)按產生泡沫倍數的不同分為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和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三類。① 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發泡倍數低于20的滅火系統。② 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發泡倍數介于20~200的滅火系統。③ 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發泡倍數高于200的滅火系統。(2)按系統組件的安裝方式分為固定式系統、半固定式系統和移動式系統。① 固定式系統。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泡沫產生器(或噴頭)和管道等組成的滅火系統。② 半固定式系統。由固定的泡沫產生器與部分連接管道,泡沫消防車或機動消防泵與泡沫比例混合器,用水帶連接組成的滅火系統。③ 移動式系統。由消防車、機動消防泵或有壓水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槍、泡沫炮或移動式泡沫產生器,用水帶等連接組成的滅火系統。
由干粉供應源通過輸送管道連接到固定的噴嘴上,通過噴嘴噴放干粉的滅火系統。(1)按應用方式分為全淹沒滅火系統和局部應用滅火系統。① 全淹沒滅火系統。在規定的時間內,向防護區噴射一定濃度的干粉,并使其均勻地充滿整個防護區的滅火系統。②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主要由一個滅火劑供應源組成,它能將滅火劑直接噴放到著火物上或認為危險的區域。(2)按系統保護情況分為組合分配系統和單元獨立系統。① 組合分配系統。用一套滅火劑貯存裝置保護兩個及以上防護區或保護對象的滅火系統。②單元獨立系統。用一套干粉儲存裝置保護一個防護區或保護對象的滅火系統。
(1)防煙系統。通過采用自然通風方式,防止火災煙氣在樓梯間、前室、避難層(間)等空間內積聚,或通過采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阻止火災煙氣侵入樓梯間、前室避難層(間)等空間的系統,防煙系統分為自然通風系統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2)排煙系統。采用自然排煙或機械排煙的方式,將房間、走道等空間的火災煙氣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統,分為自然排煙系統和機械排煙系統。① 自然排煙系統。利用火災熱煙氣流的浮力和外部風壓作用,通過建筑開口將建筑內的煙氣直接排至室外的排煙方式。主要通過在建筑物頂部或外墻的自然排煙窗(口)實現排煙。② 機械排煙系統。主要由排煙閥(口)、排煙防火閥、排煙管道、排煙風機等組成。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由觸發器件、火災探測器和火災警報裝置等組成,其中觸發器件包括火災探測器(感溫探測器、感煙探測器、感光探測器、氣體探測器、圖像型探測器及復合探測器等)和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按照保護對象的不同分為區域報警系統、集中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三種形式。① 區域報警系統。由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聲光警報器及火災報警控制器等構成,適用于僅需要報警,不需要聯動自動消防設備的小型建筑等單獨使用。② 集中報警系統。由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聲光警報器、消防應急廣播、消防專用電話、消防控制空圖形顯示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等組成。適用于不僅需要報警,同時需要聯動自動消防設備,且只設置一臺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的賓館、商務樓、綜合樓等建筑使用,設置一個消防控制室。③ 控制中心報警系統。由設置在消防控制室的集中報警控制器、消防控制設備等組成,適用于大型建筑群、超高層建筑,可對建筑中的消防設備實現聯動控制和手動控制,設置兩個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是接收到火災自動報警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后,按設定的控制邏輯向各相關的受控設備發出聯動控制信號,并接收相關聯動設備反饋信號的控制系統。包括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聯動模塊、顯示裝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