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 GB55037-2022》
除城市綜合管廊、交通隧道和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可不設置消防電梯外,下列建筑均應設置消防電梯,且每個防火分區可供使用的消防電梯不應少于1部:
1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 5層及以上且建筑面積大于3000m2(包括設置在其他建筑內第五層及以上樓層)的老年人照料設施;
3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
4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丙類高層廠房;
5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封閉或半封閉汽車庫;
6 除軌道交通工程外,埋深大于10m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